福音信息

我不是合格的基督徒,我要等改好一些再受浸作基督徒嗎?

基督徒是有基督生命的人。因此,只有基督才是合格的基督徒。不先接受基督的生命,經過受浸,成為基督身體上的肢體,就永遠不可能成為合格的基督徒。就像再逼真的塑膠梨樹也長不出梨一樣。想改善塑膠梨樹,使它長出梨是緣木求魚。基督徒合格的標準乃是:是基督活,還是我們自己活?如果是基督活(也就是基督與我一起活),就合格;若是僅僅我在活,就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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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基督徒和不作基督徒,有什麼區別?為什麼有些基督徒的行為和生活比非基督徒還不如?

基督徒不是作出來的,是生出來的。就像先要是人,才能學習作人,因此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差別是:有沒有基督的生命。基督徒在從父母獲得的生命之外,又主動自願接受了基督的生命。這個生命是從神生的,是永遠的,不能朽壞的,不會死的,不會被污染的,不腐敗的,不凡俗的,不能犯罪的,不會變質的,是充滿愛、光、聖潔與公義的。基督徒是從神生的兒子,神的生命成為基督徒新的源頭,神會在基督徒裡供應,管教,栽培,引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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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神是愛,為什麼會有那麼多宗教的戰爭和迫害?

宗教與接受神,其實是毫無交集的兩條平行線,這兩條平行線有不同的起點,不同的終點。相信這是令許多人驚訝的,因為太多的人認為相信神,就是加入一個宗教。

事實上,宗教是人類歷史文化演進的眾多產物之一,是以人的需求為出發點的。人們為了尋找依靠,祈求比人有能的神賜福利平安;人在得到憐憫的神助之後,進一步延伸發展出了各式各樣的宗教來滿足人各樣不同的需求,但最終一定會因眾人需求與滿足方法的差異而造成各個宗派之間彼此的紛爭,爭辯是誰的宗教比較好,誰的神比較靈,甚至為著政權或名利,而產生宗教戰爭和許許多多的紛擾是非。它的起點是利用神來滿足人的需求,它的終點就必定是陷落在眾人以人為中心的紛爭裏而遠離了神。因此,宗教是一條或許暫時可行,但終究會造成更多混亂與問題的道路,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宗教絕非那位獨一真神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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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基督徒多是在困境中信主,為了追求神的幫助,也是一種功利行為

           我們感恩的承認基督徒都是蒙恩的罪人。在我們順境的時候,極少數的人會想到去尋求神,多數的人都是在有迫切需要的情況下去尋求神。感謝憐憫的神並不計較我們的動機與出身,只要我們願意尋找祂,祂都願意讓我們尋見;只要我們願意接受,祂都願意白白地將祂的生命和性情賜給我們,讓我們成為神的兒子,進入神的家。在我們成為基督徒之後,神會用祂的愛來調整我們的方向,從捨本逐末追求神的禮物到追求神的自己,因為祂才是一切祝福的源頭。從我們的經歷上我們也要見證,當我們去追求基督自己時,不僅能得到原所尋找的幫助,還能得到基督為我們預備的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福分。

基督徒是不是一群現實世界裏的失敗者,想以信仰逃避現實?

接受基督作生命,不會有不勞而獲的事,因為神是公義的,而聖經中也清楚陳明『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哥林多後書 9:6)。正常的基督徒是過著正當的生活,有基督生命的正常人。他們不必逃避現實,因為他們可以在基督適應一切的生命裏面對現實。他們可以與那永在的神聯結,住在基督裏,面對現實的生活。

有些世人選擇過著活在當下,沒有遠慮的生活。其實,沒有遠慮的當下,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是絕望與放任的表現。並且,沒有遠慮,必有近憂。另一面,沒有當下的遠慮,也只是不切實際的幻想與自欺。基督徒絕對不是活在虛幻裏不努力面前,只等著不勞而獲地被神溺愛,再坐享其成地被帶上天堂的人;反而,正確的基督徒是積極面對生活,勤奮經營每一天,有勞有獲,對人生有篤定的盼望,不僅活在當下,還能聯於永恆,這才是兩全其美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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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聖經,但實在有很多地方沒法接受和認同,那我還能成為基督徒嗎?

聖經是神的話,神說話和作事都不需要人的同意和認可。如果神要徵求世人同意,才讓太陽從東邊升起,那我們也許都見不到太陽了。如果我們找一位我們能夠完全贊同的神,那這位神豈不是和我們一般見識,那自己作神不就好了嗎!

還好,人接受神並不需要先在思想上瞭解和同意祂,好像加入一個社團。基督徒是願意單純的接受神永遠生命的人。就像小孩有時不瞭解,也不同意父母的作法,但不能因此就不認父母,不接受他們的愛。

我們若先接受祂的生命,就可以領受祂的啟示,而漸漸的認識祂。請你作一個簡單的禱告:『耶穌基督,我願意認識你,雖然聖經有些地方我不懂,也不認同,但我願意接受你作生命,求你賜給我智慧和啟示的靈,讓我能夠明白聖經的話,充分的認識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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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基督之後為什麼要受浸?

如果受浸是一個人建立的宗教儀式,我們就可以完全忽略它,不必再討論。

但是,如果這是神定立進入神國的作法,那我們就需要照作,以完成從黑暗的權勢移民到神愛子光明國度的手續。(歌羅西1:13。)主耶穌雖是無限的神,但當祂來到地上作第一位神人的時候,也主動的去施浸約翰那裏受了浸,照著神新約的規定,作了榜樣。(馬太福音3:15。)

當我們心裏接受基督作生命,口裏承認基督是救主,神就將祂永遠的生命賜給我們,我們就從神重生了。(約翰福音1:12-13。)作基督徒不僅是裏面接受神永遠的生命而已,在外面也要開始一個新的生活。就像我們進入了一個新的國家,在那個國家裏展開了新的生活一樣。所以信而受浸,才完成了成為神家中的親人,神國的子民的第一步(馬可福音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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