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k to English website

作基督徒和不作基督徒,有什麼區別?為什麼有些基督徒的行為和生活比非基督徒還不如?

基督徒不是作出來的,是生出來的。就像先要是人,才能學習作人,因此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差別是:有沒有基督的生命。基督徒在從父母獲得的生命之外,又主動自願接受了基督的生命。這個生命是從神生的,是永遠的,不能朽壞的,不會死的,不會被污染的,不腐敗的,不凡俗的,不能犯罪的,不會變質的,是充滿愛、光、聖潔與公義的。基督徒是從神生的兒子,神的生命成為基督徒新的源頭,神會在基督徒裡供應,管教,栽培,引領。

但是,生命有成長與成熟的過程,如果接受了基督的生命,卻沒有讓祂成長與成熟,可能在行事為人上,與沒有這樣生命的人沒有兩樣。但是,我們相信基督生命的能力,只要人願意與基督配合,祂的生命就能夠真正改變人的本性,活出聖靈的果子,就是愛、喜樂、和平、恒忍、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拉太書5:22-23)。

彼得前書1:3-4:『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是當受頌讚的,祂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人中復活,重生了我們,使我們有活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諸天之上的基業』

彼得前書2:2:『像纔生的嬰孩一樣,切慕那純淨的話奶,叫你們靠此長大,以致得救』

提摩太后書3:15-17:『…這聖經能使你藉著相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神的呼出,對於教訓、督責、改正、在義上的教導,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備,為著各樣的善工,裝備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