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是一本非常獨特的書,『聖經』這辭的原意為『那書』,也就是『書中之書』。
聖經分舊約和新約;舊約是在主耶穌來到地上之前完成的,新約是在主耶穌來到地上之後完成的。
新舊兩約共六十六卷,舊約三十九卷,新約二十七卷。
這六十六卷書的作者約有四十位。
聖經的確是人寫的,卻是神藉著人手所寫的,背後的真正作者是神。
我們從兩方面證明聖經的作者是神:
一、
聖經近四十位作者,寫作時間跨時一千六百年。
最早的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和申命記這五卷書是摩西寫的,稱為摩西五經,是在主前約一千五百年寫成的,
最後的一卷書啟示錄是在主後約九十五年寫成的,跨時約一千六百年。
近四十位作者背景完全不同,有的是祭司、君王、申言者;
有的是文學家、政治家、軍事家;
有的是平民、牧人、漁夫、農夫。
這些作者的地位、學問、性情、見解、風俗習慣各有不同。
他們寫作的地點也不相同,有的寫在西乃的曠野,
有的寫在阿拉伯的峻嶺,
有的寫於巴勒斯坦的山中,
有的寫於耶路撒冷聖殿,
有的寫在伯特利,
有的寫在波斯國的王宮和巴比倫的河邊,
還有的寫在羅馬的監獄裏,拔摩海島上。
有的是寫於戎馬戰時,
有的是寫于太平盛世,
有的是寫于喜樂高潮,
有的是寫於悲痛失望的低谷。
此外,聖經的各卷書都是獨立寫成的,這些聖經的作者並不知道這些書卷日後會彙編成冊,形成新舊約的正典。
奇妙的是,當人們將這六十六卷書編在一起的時候,
這些跨越六十代人所寫成的、風格迥異的作品,
卻是那樣的和諧、前後呼應,渾然一體。
不用說一千多年所造成的時空差異,
就是同一時代的人獨立寫成的作品也很難彼此和諧,
即便是同一人的作品,隨著時間的推移,觀點也會自相矛盾。
試想我們怎樣看待自己十年前寫成的作品呢?
聖經奇特的連貫性只能解釋為是神的靈貫穿始終,神是聖經的真正作者。
這就好像說我們要製造一張桌子,
假如不叫一個木匠而叫好幾個木匠各自造其中一部分,
卻不給他們圖樣,也不許他們彼此商量,
完全隨個人的意思,在不同的地方工作,
他們所造出的各部分必定是大小、式樣、木料各不相同,
沒有辦法組成為一個桌子。
但如果我們將圖樣事先發給他們,
又告訴他們要如何作法,
作成之後,各部分必能配合,成為一張精美的桌子。
聖經的組成正是如此,它是由一位真神默示各人所寫成的。
二、
聖經包含許多的豫言,
有人統計每四節聖經就包含一個豫言性的經節;
其中還有一千多處獨立的豫言。
這些豫言絕大部分都已經應驗,
有一些正在應驗。
這些豫言的應驗,
證明聖經背後的作者是神,
不是人,
乃是神藉著人手寫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