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
提摩太後書三章十五至十七節 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九至十一節,十五節,一百零五節,一百四十節,一百四十八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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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讀聖經的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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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是每一個基督徒都應當讀的。因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人學義、都是有益的。牠給我們看見,神在已往的時候為我們作了多少事,也給我們看見,神在已往的時候曾如何帶領了人。我們要知道神為我們豫備的是多豐富、多廣闊,我們就非讀聖經不可;我們要知道神如何一步一步的帶領人,我們也非讀聖經不可。 神現今對人說話的根基,都是根據於祂已經說的話。神難得對一個人說祂聖經裏所沒有說的話。即使一個人屬靈的路走了相當遠,神有時會給他啟示的話,那話也仍是神在聖經裏已經說過的話。所以,神現今說話,乃是將自己的話再說就是。人如果不知道神已經說的話,就不容易得著神的啟示,因為他缺少給神說話的條件。 神如果要藉著我們去對別人說話,也是根據祂所已經說的話。我們如果不知道神已經說的話,神就不能藉著我們去對別人說話,我們在神面前就成了沒有用處的人。 因此,我們需要豐豐富富的把神的話藏在我們心裏,我們纔能殼知道神已往的路,纔能殼聽見神現今的話,纔能殼讓神用著我們去對別人說話。 聖經是一本厲害的書,也是一本大的書。我們一生之中,即使把所有的時間都花在牠裏面,也不過能摸著牠的一部分而已。一個人如果想不花工夫就明白聖經,那是不可能的事。所以,青年的基督徒應當趕緊花工夫在神的話語上,以便在中年的時候,在老年的時候,能有豐富的話語,可以供應自己,並且供應別人。 每一個要認識神的人,都應當好好的讀神的話。每一個信主的人,一開始,就要知道讀神的話的緊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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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讀聖經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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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聖經有四個基本的原則: 第一、發現事實。 第二、要背,要記。 第三、分析、綜合和比較。 第四、神的光照。 讀聖經的時候,總要按這四個次序,不能從第三跳到第一,也不能從第一跳到第三。第一,是你把聖經裏的事實尋找出來。第二,你就把這些事實記牢、背熟。你得看清楚神的話是怎樣說的,然後要記住牠,不能漏掉,不能含糊,否則就沒有用處。第三,要把這些事實分析、綜合和比較。當你在神面前能將這些事實分析得好、綜合得好、比較得好的時候,你就有機會可以得著第四,─神的光照。 聖經中包含了許多的屬靈的事實。人裏面眼睛瞎的時候,就讀不出那些事實。如果能在聖經裏讀出事實來,那就已經得著一半以上的光了。因為神的光照,是光照祂話語裏的事實。發現事實,是讀經一半的工作。我們讀聖經,一定要把事實搜尋出來。 比方說,地心吸力是一個事實。在牛頓以前,一直是有地心吸力的,但是幾千年來,人都沒有發現。等到有一天,牛頓睡在樹底下,一個蘋果落到他面前,他纔發現地心吸力的律。所以問題不是有沒有事實,問頭是這事實有沒有被發現。 比方,聖經裏面所說的,和聖經裏面所不說的,有很大的關係。有的地方說,有的地方不說;有的地方這樣說,有的地方有另外一個說法。同一個字,有的地方是用多數,有的地方是用單數。聖經裏,有的時候注重到主的名字,有的時候注重到人的名字。有的地方,把年數說得相當清楚,但是有的地方,許多年數都不題,好像忽略了。諸如此類,都是事實。 一個會讀聖經的人,在神面前總是一個仔細的人,不是粗枝大葉的人,不是攙雜的人。聖經是一點一畫都不能更改的。神的話這樣說,就是這樣。神的話一說出來,你就該知道神著重的點是在那裏。有許多馬虎的人,聽人的話聽不準,讀神的話也讀不準;神的話著重在那裏,他們讀不出來,那一個竅在那裏,讀不出來。所以,你第一要學習找出事實來,然後把牠記住,進一步分析、綜合、比較,你在神面前纔有光。這樣,自己有供應,也能供應別人;自己有餧養,也能餧養別人。 我們在這裏不妨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我們仔細讀聖經的時候,就會發現新約裏面只有說『在主裏』,只有說『在基督裏』,只有說『在基督耶穌裏』,但是,從來沒有說『在耶穌裏』或者『在耶穌基督裏』。(帖前四章十四節的『在耶穌裏』,原文的意思是『藉著耶穌』。)只說『在基督耶穌裏』,而不說『在耶穌基督裏』。這些都是事實。你要一個一個的背起來,記下來;在聖經裏,有一個地方講『在主裏』,是怎麼說的;另外一個地方講『在基督裏』,又是怎麼說的;再一個地方講『在基督耶穌裏』,是怎麼說的。你記牢了,就能拿出來比較。為甚麼這一個地方不說『在耶穌裏』,而說『在基督裏』?為甚麼這一個地方說『在基督耶穌』,而不說『在耶穌基督裏』?為甚麼聖經從來不說『在耶穌裏』,從來不說『在耶穌基督裏』?到底為甚麼緣故?當你這樣分析、比較的時候,你就能仰望神給你光照,你就能有所看見。 你一看見光,那就相當清楚。耶穌,是祂在地上的名字;基督,是祂復活之後,被神膏油塗抹的名字。『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你記得這是行傳第二章的話。基督是祂復活的名字。讀到羅馬書,就看見基督耶穌,意思是今天的基督就是從前的耶穌。所以,基督耶穌是祂今天的名字,就是說這一位基督是從前的耶穌;耶穌基督是祂復活以前的名字,就是說這一位耶穌是將來要作基督的,這是祂在地上為人的名字。基督從前是耶穌,和耶穌將來要作基督,這兩個意思不一樣。我們只能在基督裏,不能在耶穌裏。我們只能在主裏,我們只能在基督耶穌裏,我們不能在耶穌基督裏。當我們的主活在地上的時候,我們不能在祂裏面。如果祂在地上的時候,我們就在祂裏面,我們就在耶穌裏,那麼連上十字架我們也有分了,連贖罪的事我們也有分了。這是不合真理的。伯利恆的降生我們沒有分,祂是神的獨生子,我們與祂沒有分。 為甚麼我們能在基督裏呢?林前一章三十節說,『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不是說『得在耶穌裏』。)乃是當主耶穌死而復活的時候,我們與祂聯合在祂的復活裏。因著祂死而復活,神設立祂為基督;神藉著祂的靈,把我們聯合在祂裏面。我們得著祂的生命,是從祂復活的時候起頭的。重生不是藉著降生,乃是藉著復活。這樣,你就清楚了。 這是讀聖經的方法,這是讀聖經的路。是先發現事實,然後把事實記牢,然後分析、比較或者綜合,然後在神面前等候、禱告,主就要光照你,叫你看見。這是讀聖經的四個原則,缺一個都不行。 我們再舉一個例子:約翰十四章和十六章,賜下聖靈的問題。我們讀的時候,要注意主耶穌的應許,要注意這裏面有沒有特別的事實。 約翰十四章十六至二十節:『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祂,也不認識祂;你們卻認識祂;因祂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裏來。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我;你們卻看見我;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這裏面有甚麼事實?在這幾句話的上一段用『祂』字,下段用『我』字。代名詞更換了。這一個事實就是這樣,從『祂』字換作『我』字。 按讀經的四個基本原則來看,這一段是甚麼意思?第一,事實的發現,『祂』字變作『我』字。第二,我們要記得這個事實。第三,我們要分析。在這裏有兩位保惠師,主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另外一位保惠師,』這『另』字的意思,是第二個。『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就是說父賜給你們第二位保惠師。如果有第二位保惠師,那必定有第一位保惠師。 第一件事先斷定:在這裏有兩位保惠師。主的意思是你們已經有了一位,現在再加給你們一位。這加上的第二位保惠師,是怎樣的呢?『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這一個祂是誰呢?主耶穌後說,『世人…不認識祂,你們卻認識祂。』因為甚麼?『因祂常與你們同在,』祂一直與你們在一起。世人不能接受祂,並且看都沒有看見過。你們呢?你們看見過祂,你們認識祂。怎麼說你們認識祂呢?因為祂一直與你們同在。 主說,『因祂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這一個『祂』字,用到這裏為止。下面一句就說,『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裏來。』我們把牠分析一下,就看見這個『祂』就是『我』,『我』就是『祂』。換句話說,當主耶穌活在地上的時候,主是保惠師,是聖靈在主裏面,主作我們的保惠師。當主在地上的時候,聖靈在祂裏面,祂與聖靈是合而為一的,所以你們看見祂,你們認識祂,祂常與你們同在。 現在呢?主說:另外一位保惠師要來。我要死,我要復活,我還要來。神賜下聖靈來,怎樣呢?我要在聖靈裏,我要到你們這裏來,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等一下你們看不見我,等一下你們又能看見我,我要住在你們裏面。剛纔是祂要住,現在是我要住。所以,下面說的『我』,就是上面說的『祂』。我們看見代名詞的更改,就是看見這兩位保惠師的不同。前一半是說聖靈在基督裏,後一半是說基督在聖靈裏。說『祂』的時候,是聖靈在基督裏;說『我』的時候,是基督在聖靈裏。誰是聖靈?聖靈是主耶穌的第二個自己。子是父的第二個自己,照樣,聖靈是子的第二個自己,不過是換了一個樣子而已。 所以讀聖經的第一個基本原則,乃是要發現事實。我們如果一個事實都不發現,就在神面前沒有光。不只是讀多少遍的問題,乃是在那多少遍之中找出事實來。 保羅就是一個會發現事實的人。我們看保羅在加拉太三章所說的話。當他看見創世記裏說到,神要藉著亞伯拉罕的後裔賜福給人的時候,保羅就說這裏的後裔這個辭是單數的,不是多數的,所以是指著基督說的。(16。)事實給他發現了。他看見萬國要因亞伯拉罕的後裔得福,而這一個後裔是單數的,所以他就看見是指著基督說的。如果是多數的,就是指著亞伯拉罕那麼多的子孫猶太人說的,意思就大不相同。保羅讀聖經,是讀到發現事實。 這樣的事實,在聖經裏面有許許多多。一個人在神的話語上能豐富不能豐富,就是看他在神面前能找出多少事實。事實的發現越多,就越豐富。如果不能發現事實,只是囫圇吞棗的讀,結果就不知道是甚麼。 所以我們一起頭讀聖經,就得要學習發現事實。然後背牠,然後分析、比較,然後跪在神的面前求亮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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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讀聖經的實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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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聖經總得分兩段時間,用兩本聖經。或是上午有一個時間讀,下午有一個時間讀。或是早起讀經,前一半時間一種讀法,後一半時間另一種讀法。這兩段時間一定要分開。上午或早起前一半的時間是一面讀經,一面默想,一面讚美,一面禱告,把讀經、默想、讚美、和禱告調在一起。這一段時間,是為著得到屬靈生命的糧食,為著造究自己的靈性。不要讀得太多,三四節聖經就殼。下午或早起下一半的時間,要有比較長的時間多讀一點,目的是要學習多知道神的話語裏面到底說些甚麼。 如果可能,要豫備兩本聖經。第一段時間用的一本,應當一個字都不寫,一個記號都不畫。(除了下面所說的年月日以外。)第二段時間用另外一本,可以把所看見的東西寫進去,寫字句也好,畫圓圈也好,畫直線也好,都可以。前一段用的一本,可以記年月日;剛剛好你讀到一個地方,與神辦一個交涉,有一個經歷,你就在那裏寫一個年月日,意思就是你那一天在這句經言裏遇見了神,但是別的不必寫。後一段用的一本是為了要認識聖經,所以要把你所發現的屬靈的事實,你所看見的亮光,記在這一本聖經裏面。 我們現在要來說明,在這前後兩段的時間裏如何讀聖經。 一 第一段時間的默想聖經 關於默想聖經,最好還是引用慕勒的話。他說: 『主曾樂意教導我一個真理,這不是由人傳給我的。到現在雖已過了四十多年,我承認,我還沒有失去那真理的益處。牠的要點是這樣的:那一次我看得比以前更清楚,我每天必須注意的最大最先要作的事,就是要在主裏面喜樂。第一件事所該注意的,並不在於我事奉主多少,我如何榮耀主,而是在於我裏面怎樣得著喜樂,我裏面的人怎樣得著滋養。我可以對未信的人講道,我可以造就信徒,我可以幫助受難的人,我可以藉著許多別的事工在這世上表明我是神的兒子;但是,如果我不在主裏面喜樂,我裏面的人不天天受滋養,那我所作的一切事,就都不在一個對的靈裏。在我那一次明白以前,至少有十年之久,我的習慣是每天早晨漱洗完畢就去祈禱。那一次我纔知道,我所當作的最要緊的事,乃是讀神的話,默想牠,使我的心能得著安慰、激勵、警戒、責備和教訓。當我這樣默想神的話的時候,我的心就能與主有經歷上的交通。所以,我就每天清早默想新約。當我用幾句話求主祝福祂寶貴的話語之後,我所最先作的,就是默想神的話,在每一節聖經中尋求,要從牠裏面得著祝福;並非為著在公眾面前的講道,也不是為要傳講我所默想的話語,乃是要使我自己的靈魂得著糧食。我所遇見的不改變的結果,就是幾分鐘之後,我就要認罪,或者感謝,或者代禱,或者懇求。雖然我並不是存心要祈禱,我乃是要默想,然而總是很快的、或多或少的轉向祈禱。當我認罪,或代禱,或懇求,或感謝了一些時間以後,我就再讀第二句或第二節。所讀過的,如有引導,我都用來為我自己或別人祈禱;但是我仍然記著,我默想的目的是要我自己的靈魂得糧食。這樣作的結果,天天都有許多的認罪、感謝、懇求或代禱調和在我的默想之內,就使我裏面的人常常有能感覺得出來的滋養和力量。到了喫早餐的時候,很少有例外,我心的光景若不是喜樂,也就是平安。雖然我的默想不是為著在公眾面前的講道,乃是為著我裏面的人的益處,然而主所樂意賜給我的,不久也就變成了別的信徒的糧食。…』 『神的兒女每天早晨所當作的第一件事,就是要為著他裏面的人去得糧食。我們外面的人不能不喫東西而作工,照樣,在每天早晨,我們裏面的人也當有糧食。我們每一個人必須承認裏面的人應當進食。那麼,甚麼是裏面的人的糧食呢?不是祈禱,乃是神的話。這意思也不是單單讀神的話,讓牠經過我們的心思像水流過管子一般而已;乃是要默想所讀的話,並把牠應用到我們的心裏。』 『我們祈禱時,是對神說話。如果要使祈禱繼續到比通常的情形更久一些,自然需要貝有許多力量與敬虔的心纔可以;所以,只有在裏面的人藉著默想神的話而得著了滋養,在那裏我們遇見了父對我們說話、勉勵我們、安慰我們、教訓我們、降卑我們、責備我們之後,纔是祈禱最好的時候。因此,我們應當在神的賜福中默想,雖然我們在屬靈方面是一直這樣軟弱。我們越軟弱,就越需要藉著默想使我們裏面的人剛強起來。我們如果這樣作,就能使我們不至心思流蕩,比我們在沒有默想以前就去祈禱要好得多。』 『我要注意這一點,因為我自己曾從這裏面得著了最大的屬靈益處和滋養。我要親切的、嚴肅的請求和我同作信徒的人思考這一件事。靠著神的賜福,藉著這個方法,要得著從神來的力量和幫助,使我能平安的經歷任何更深的試煉。我試行這個方法已四十年了,所以我敢在敬畏神的心情中介紹這個方法。在清早靈魂得著滋養和喜樂的人,與那些沒有屬靈的豫備而日中又有工作、試煉、引誘加身的人相比,有何等的不同!』 二 第二段時間的普讀聖經 信主不久的人,至少在六個月之內,不適宜進行研究式的讀經,因為他對於聖經的全文還不熟識。必須先花幾個月的時間,普遍的熟讀聖經全文,以後纔能研究聖經。 熟讀聖經的時候,要一章一章、一遍一遍的,在神面前繼續的讀。最好定規一天舊約讀多少章,新約讀多少章。不宜太快,也不宜太慢,要普遍的、經常的、繼續的讀。慕勒一生曾讀過舊約和新約一百遍。初信的弟兄姊妹學習讀聖經,要記住到底讀了多少遍。當你第一次讀完一遍新約的時候,最好能寫一封信通知比較年長的弟兄。在你的聖經裏,也最好能把第一面空白的襯頁留出來,為著記載你讀聖經的遍數。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方讀完第一遍,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方讀完了第二遍,讀一遍記一遍,新約和舊約都要分記清楚。盼望你也能殼說一生讀了一百遍。一個人如果要一生讀聖經一百遍,算他作基督徒五十年,就一年至少要讀兩遍。所以你應當花相當的時間來讀聖經。 讀的方法,總是以一章一章、一遍一遍為原則。比較年長的弟兄姊妹,應當注章初信的人讀經的情形,有時候不妨把他們聖經裏所記的日期去查看一下,問問他們每一天讀多少章,這一個禮拜聖經讀到那裏了。大家要注重這一工作,不能放鬆。讀得太慢的人,要催促他:『已經半年了,怎麼新約一遍還沒有讀完!』 這樣按著上面所說的原則去讀,過了一點時候,對於聖經的知識就會逐漸加增。若是可能,就一天背一節或兩節聖經。開始的時候,總得勉強一下,作一點比較呆板的事,過後就會得著幫助。 三 分時實行的研究聖經 每天讀聖經的第一段─禱告默想的讀經─是一生不可停止的。第二段的普讀聖經,經過了六個月以上,對於聖經稍微有了知識之後,就可以開始研究聖經。 最好每一個基督徒能有一個定規,要怎樣來研究聖經。你如果一天能抽出半小時的時間來,你就替自己定規一個一天研究半小時聖經的計畫;你如果一天能抽出一小時來,你就替自己定規一個一天研究一小時的計畫;依此類推,總是照著你一天所能抽出的時間,替你自己定規一個適當的計畫。最不好的就是『天才』式的讀聖經,只是隨便的讀,無計畫的讀,翻到那裏讀到那裏,有時能連讀十天,有時則十天之內一字不讀,那是要不得的。我們不可仿效這種『天才』式的方法。我們每一個人都要有一定的計畫來讀。我們要學習在讀聖經的事上受約束,守規律。 但是,你也不要把標準定得太高,把時間定得太多。時間定規得太多,往往不能持久,那就反而不好。我們要作就是作五年,作十年,作十五年,不是作牠兩三個月、五六個月就完了。所以,寧可在神面前先好好的考慮過,讀的時間到底要多少。如果可能,每天一個小時就差不多了。半小時也許太少,讀不出甚麼東西來;但若時間不許可,那麼讀半小時也可以。一小時是比較適中的時間。能有兩小時的時間也好,不過,通常不必過於兩個小時。我們沒有看見過弟兄姊妹每天讀三個小時而能持久的。 讀聖經的方法,我們在『讀經之路』一書中已經介紹過的,有二十八種讀法。在這二十八種讀法中,有一種『聖經中道理的進步』的讀法,那是最難的一種。那一種方法,在許多人身上,要留待將來纔能應用。此外,有一種『辭』的讀法,那就比較容易。還有像『金石』、『數字』、『人名』、『地理』等類的讀法,那可以附帶的作,不必特別的、專門的去精讀牠。還有聖經的『紀年』問題,有空的時候可以看一下。另外還有好幾種讀法,像『豫言』、『豫表』、『比喻』、『神蹟』、『主在地上的教訓』和『一卷一卷』等讀法,我們都要好好的讀過。 現在我們姑且以每天研究一小時聖經為例,試把時間分配一下: 第一節二十分鐘─分題讀 有些人的經驗是這樣:他們把一小時的時間分為四節。第一節二十分鐘,專一的讀一個著重一點的題目,像『豫言』、『豫表』、『比喻』、『時代』、『主在地上的教訓』這一類的題目,或者『一卷一卷』的讀。你可以在神面前一段一段的讀下去,把與你所定規的那個題目有關係的聖經節找出來。若是『一卷一卷』的讀法,那就揀一卷聖經去讀,如羅馬書、約翰福音等都可以。讀完一卷,再揀一卷,總是一卷一卷的讀下去,讀出每一卷的內容到底是甚麼。如果你規定每天讀二十分鐘,你就不要延長時間,也不要縮短。我們要學習操練自己,作一個受約束的人,不要作一個散漫隨便的人。 第二節二十分鐘─讀辭 第二節二十分鐘,可以讀『辭』。聖經中有許多特別的辭,例如:和好、血、信、喜樂、平安、盼望、愛、順服、義、救贖、憐憫等等,散在聖經各處,都是很有意思的。如果能把牠們搜羅集中在一起,就更能知道那些辭的意義。比方讀『血』這個辭,要先把與『血』有關的聖經章節都記下來,然後分析牠的意義:血在神面前替我們作甚麼事,血所對付的是甚麼人,血替我們成功的有多少事。從舊約到新約,能找出許多聖經題到『血』這一個辭,都要好好的分析過。這不是一次能完成的,所以第一天不能盼望有甚麼結果。如果能參閱『經文彙編』一類的書,那就比較省事。 第三節十分鐘─搜集材料 你可以揀選幾個題目,把這十分鐘專門作搜集這些題目的材料用。聖經中有許多題目,例如:創造、人、罪、救恩、悔改、聖靈、重生、成聖、稱義、赦免、釋放、基督的身體、主的再來、審判、國度、永世等等。你可以挑選幾個題目出來,按著這些題目到聖經中去搜集材料。搜集材料,至少只能同時顧到五個題目,再多就頭緒太多,不易照顧。但也不要光為一個題目搜集。若每次光為一個題目搜集,那未免太費時間,因為不一定在一章聖經裏面只有一個題目可以找到。比方你讀『聖靈,』不一定那一章裏面只講『聖靈』,總還有講到別的題目的話。所以,不妨同時為幾個題目搜集材料,兩三個也好,四五個也好,但是不要比五個更多。 一個題目需要相當時間纔能讀完,需要你天天把材料加進去。要把你所得著的材料(聖經節)記下,也要把你所得著的材料中的主要的辭記下,也要把你所得著的材料中的主要意義記下。如果光記聖經節,那沒有多大的用處。必須知道所記下的聖經節到底是講甚麼。比方你讀以弗所書中所講的聖靈,在你記一章十三節所講聖靈的印記的時候,就得把印記的意義記下來。先是把章節記下來,然後把有關的辭記下來,最後把意義記下來。這樣搜集材料,到有一天,你要解決這一個問題的時候,這些材料就能供你應用。 第四節十分鐘─寫經 還有十分鐘,可以寫經,這對於我們有很大的用處。寫經是我們對於一段聖經有一個新的領會,用使人容易明白的話,寫得使人一看就懂。 比方你從羅馬書起,逐章逐節的讀下去。假定有一個十幾歲的孩子,來對你說,『我讀羅馬書保羅說的這句話,我不明白。』你就在那裏想,要怎樣用你自己的話把羅馬書說給那個孩子聽。不是要註解,乃是要用你自己的話來說保羅的意思,叫不懂的人能懂得。這就需要學習寫經,把聖經的意思,用自己的話寫出來。你把羅馬書拿出來,用你自己的話來寫。保羅是用他的話來寫,現在你用你的話來寫,盡你所能的來寫。你要好好的在那裏寫,要你自己讀得懂,也要別的弟兄姊妹讀得懂。 這樣寫經,能顯明一個人對於神的話認識有多少。這一種用自己的話來寫使徒們的話,乃是學習解經的準備。寫經是第一步,解經是第二步。先要學習寫經,把聖經本文用自己的話寫出來。在神面前的學習,總要按部就班,不要沒有學過寫經而馬上去作解經的工作,那未免太快了。在學習解經以前,要先學習寫經。寫經若寫不來,解經也不能解。第一步能寫,第二步纔能解。這是一個基本的學習,我們要好好的操練。先把保羅的書信全部寫過一遍,然後再寫新約全部。 寫經的時候所要注意的,就是不要維持聖經本來的字句,而是要用你自己的字句。這一個工作的主要學習,是要用你所領會的話語來說原來的意思。你試作一卷聖經之後,就會知道這是多寶貴的事,對於你多有益處。馬馬虎虎、疏忽潦草的人是不能寫經的。必須在神面前好好的禱告,好好的讀,纔能寫得合式。寫完一卷之後,可以在神面前作一次兩次的修改,把話語修得相當精鍊,把字句修得相當通順。這樣你對於這一卷書就能殼有印像,就能殼知道使徒所說的是甚麼意思。你要寫,纔能有印象。 你要寫經,你總得讀聖經讀到完主明白的地步,好像聖經所已經說出來的和聖經所含蓄尚未說出來的,都被你明白了。這樣,你就能把你所知道的,都包含在你的寫經裏。這是要你對於那一節聖經明白到一個地步,在你身上是很清楚的,你纔能那樣寫經。你這樣作,每天寫一點,很仔細的讀過,很小心的在那來寫,到有一天,你能把保羅的一卷書信寫出來的時候,你就能領會保羅的意思,能用許多保羅沒有用過的話來表明保羅的意思。 上面有這四個題議:先按著題目讀,再讀辭,再搜集材料,並學習寫經。二十八種讀經方法,可以一個一個都讀過。這樣規定時間和分配時間來讀聖經,乃是對於自己的操練。我們腰間要束上帶,要有約束,要在神面前有規律,不散漫。你如果規定讀一小時,就盼望你守住這一小時。除非身體有病,或者放假、休息的時候,可以縮短或延長之外,平常總得維持一個固定的時間。天天繼續的作,不久就有收成。 |